第(2/3)页 这是他的谈判逻辑:先亮身份,让对方知道惹了谁。 再给台阶,让对方见好就收。 最后给甜头,让对方觉得占了便宜。 这一套,他百试百灵。 银子能解决的事,都不叫事。 银子解决不了的事,陈家的名号也能解决。 这世道,最值钱的就是权力。 而他手里,恰好有那么一点点。 曹笔没有看那锭银子,也没有看陈景。 他的目光越过众人,落在车队后方,那支箭还插在泥土里,箭羽在风中微微颤动。 “你刚才射我一箭,现在跟我谈银子?” “那是误会,我以为好汉是匪人,所以才……” “匪人?” 曹笔皮笑肉不笑,故作恍然大悟状。 “哦~~~原来如此,看来是我误会陈公子了……” 就在陈景以为对方是个识时务之人时,对方突然话锋一转道:“我这人呢,从小就讨厌那些喜欢吃腐肉的野狗。 凡是被我遇见,必要将其打死! 我观陈公子你面相不凡,颇有几分野狗之姿。 我一看见你那张脸,就有点手痒。” 顿了顿,一字一句道:“一会儿若是不小心打死你,也是个误会!” 此话一出,陈景的微笑还挂在脸上,但已经僵了。 他的耳朵先红,然后是脖子,以及整张脸。 不是羞红,是被当众扇了一耳光后,血液涌上来的,带着屈辱的红。 他这辈子,作为陈家的次子,布政使司参议的二公子,从娘胎里出来就含着金钥匙。 在九荆城,谁敢跟他大声说话? 在路上,谁敢挡他的道? 他射人一箭,那人还得跪着谢恩,谢他没有射准。 可今天,一个穿得破破烂烂,扛着包袱的流民,当着他全车队的面,把他的面子撕下来,踩在脚底,碾了两下。 他的手指蜷了蜷,指甲掐进掌心里,掐出四个深深的月牙印。 怒火从胸腔里蹿上来,烧得他喉咙发干,烧得他太阳穴突突地跳。 他没说话,转过头,目光阴翳地落在车队后方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