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一章,杀人-《农门有女金宝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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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霁促狭一笑,“去哪儿?”
金宝珠白眼,像是在看一个傻子。
“当然是去看看铺子啊!不然还能去哪儿?去祥和楼吃红烧肉吗?”
兰霁跟在金宝珠后面,俨然成了个小弟模样,“宝妹妹想吃,怎么就先吃红烧肉!”
金宝珠撇撇嫣红的小嘴儿,看得兰霁心中火热一片。
突然就冒出了一句,“宝妹妹,以后我天天带你去祥和楼吃红烧肉吧!”
金宝珠……“果然有钱就是任性啊!你知不知道祥和楼的一盘子红烧肉多少钱?”
兰霁笑笑,“二两纹银!”
金宝珠……“不要老是笑,高冷一点不好吗?像以前一样。”
是的,兰霁在金宝珠面前,总是像换了一个人一样,嘴角永远都在上扬状态,他自己将这种现象归咎为爱。
金宝珠却有点瘆得慌,就是那种本来就很厉害又冷冰冰的人,突然就不知道什么时候,每次见到你就笑的像个憨憨的感觉,总让人不放心。
“你经常去祥和楼?”
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。
兰霁怕金宝珠误会别的,赶忙摆摆手,“不是的,我知道你喜欢吃,所以让广济去问过!”
说完,他有些得意,“我还亲自学了,不过现在尚未成功,待下次,我亲自下厨,做给你吃!”
祥和楼在京城很是出名,原因很简单,因为菜贵酒香。
高瑾是个酒鬼,是祥和楼的常客,萧烈也是个称职的好基友,不管任何时候,只要高瑾来,三楼雅间都有他的位置。
当然了,是最好的位置,打开窗户,就能望见街上风景,以及形形**的人。
“喂!你心坎儿上的丫头来了!”
萧烈端着酒杯的手一顿,高瑾贱拉拉的笑笑,“小二,把你们这绿色的菜都端上来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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